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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主播張元培與妻子陳谷蒨創立、販售「美魔安」化妝品,因未經許可輸入、使用魔鬼光及雷射脈衝光等醫療器材,陳女被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嫌起訴、張不起訴,台北地檢署另又查出美魔安某粉底霜含防曬劑卻未依規定申請查驗,考量張承認犯行,今處分美魔安、張元培緩起訴1年,各繳交6萬、3萬處分金。檢方去年中接獲檢舉,指美魔安某款粉底霜含有防曬劑成分,卻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驗,同時在許可的狀況下擅自製造販售,涉嫌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。檢方調查,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,產品添加的防曬劑如果作為產品的保護劑,不需經主管機關許可就可製造,美魔安的該款粉底霜中,標示成分含防曬劑,非保護劑,依規定要申請查驗,但美魔安卻未按規定執行。考量張承認犯行,處分他緩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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